康君元 奉法律使命奔走天下
发布时间:2019-10-23

世界上总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对每一个生命都抱有一份人道主义的关怀,坚信正义的力量可以驱散黑暗,给人带来心灵上的阳光。康君元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赤诚面对父老乡亲,为他们的苦难而动情;他匆忙的脚步,踏遍数十个省的土地,为了公正的判决而奔波.……

2011年11月30日,作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一员的康君元,在四十又一的不惑之年,身披红花缀锦带,从容面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这一殊荣时,聚焦在他的身后有着怎样传奇而精彩的故事呢?

“当事人合法权益是首位的"

时间的轮辙回到2004年初,康君元受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对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案李春兴进行二审辩护。

接受指派的康君元经过多次调查、反复阅卷、综合分析案情,清晰地理清了案情的脉络:2003年6月6日12时许,河北省沧县一农村发生命案,当地警方对嫌疑人李春兴进行了长达72小时的不间断讯问,取得了有罪供述。接下来,沧州市检察院以李春兴故意杀人罪向沧州市中院提起公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春兴死刑。康君元发现本案除了口供之外,没有任何别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而且口供与现场勘察报告、尸检报告等其他重要证据不仅不能相互印证、而且严重矛盾。据此,康君元向河北省高院提交了翔实的无罪辩护意见,该意见引起了河北省高院的高度重视。经审理后,河北省高院撤消了一审对李春兴的死刑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

照理说,作为二审辩护律师的康君元,已成功地阻止了对无辜的当事人的不公正判决,出色完成了他的法律援助工作。但看到家贫如洗的李春兴绝望的眼神时,他毅然决定再次无偿为李春兴提供法律援助。

原本对接下来的辩护工作满怀信心的康君元没想到,在发回重审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一次判决李春兴死刑。李春兴不服,康君元律师为他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一次提起上诉。

经历了2次死刑判决,67岁的李春兴对上诉改判几乎不敢抱有多大希望。面对沮丧近乎绝望的李春兴,康君元告诉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有良知的律师,绝不能让一个无辜者做冤死鬼。

“哪怕这会儿就要把你押赴刑场了,在执行前5分钟,我都不会放弃对你的援助。”历经两年半的法律援助,康君元往返数干公里搜集证据,撰写了30万字的辩护材料。

站在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的法庭上,面对检方的指控,康君元步步为营、反守为攻,最终辩护取得了实质性的胜利,2005年12月7日,河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最终支持了康君元的无罪辩护意见,宣判李春兴无罪。

历时913天,康君元终于为李春兴老人赢回了生命和尊严。

康君元无偿为李春兴一案的成功辩护,不仅创造了一起“枪下留人”的经典案例,对实践“疑罪从无”的先进司法理念产生了深远影响,还提高了社会对律师地位的认识以及对法律援助的关注。

李春兴一案经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中国青年报等数百家媒体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该案也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百件优秀案例”之一;康君元也于2005年底荣获“感动省城”十大人物之一并获得“法律尊严的捍卫者”的荣誉称号。2006年又被中央电视台推荐为“感动中国”十大候选人物之一。作家出版社推出长篇报告文学《康君元:今天我们不是羔羊》,生动再现了康君元律师的法律援助事迹。

在鲜花和掌声面前,康君元仍然一如既往,历经三年的不懈坚持,对邯郸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刘志连的法律援助,又一次吸引了广泛关注。

2011年8月1日,一则《一桩人命案被踢皮球的背后》的报道刊发在《中国青年报》法治版头条,随即《三联生活周刊》、凤凰卫视、新浪网等数百家媒体网站进行了详尽报道和转载,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在康君元的奔走呼吁下,2011年8月7日,邯郸市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书,羁押5年零4个月的刘志连无罪释放,重新获得了自由和清白。

面对无辜受冤的人,康君元出色地履行了一个援助律师的辩护职责,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呼号奔走,锲而不舍为之奋争,再次创造了“枪下留人”的奇迹。

2009年10月,邯郸市魏县一起纵火案引起了康君元的关注。张社法被警方认定为纵火犯。张社法原本是一年逾六旬的老农在太原打工,不料却被控在远隔干里的家乡邯郸魏县实施放火行为,同时还构成盗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两项罪名。2010年1月,康君元受委托参与全程庭审过程。他从申请会见当事人、阅卷并实地调查取证,书写了数万字的阅卷笔录、法律意见书等文字材料。在一审判决结果不利的状况下,他更是力挽狂澜,积极为被告人上诉,争取到物证鉴定的宝贵机会。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康君元的辩护意见,2011年12月31日宣告张社法不构成放火罪和盗窃罪。

康君元投身律师行业以来,所承办的无罪辩护案件多达25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作为一名法律尊严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律师生涯三部曲

河北省涉县,一个坐落于太行山东麓的全国重点贫困县。康君元就出生在这个“八山半水分半田”贫困山区中的一个农民家庭,家中兄姐7人,他排行老六。

从小聪明好学的他,在少不谙事的孩提时代就与小人书有着不解之缘。即便生活洁据,也没能阻断不断膨胀的求知欲,他开始铤而走险,偷偷用自家的小米卖钱买书。事情败露后,大家庭召开了一个特殊的审判会,由父亲担任“审判长”,母亲和兄长们担当“陪审员”等,对康君元进行了一场“正义的审判”。这场特殊的“审判会”让幼小的康君元开始对“法律”有了一种懵懵懂懂的敬畏,法律朴素的公平正义的理念也植入了康君元的心中。

1995年康君元从河北师范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涉县职教中心执教。2001年,康君元遇到所在的学校作为人事改革试点单位进行干部任用制度改革,所有中层干部全部竞聘上岗。跃跃欲试的康君元选择竞聘“校长助理”一职,竞职演讲表现不俗,语惊四座,综合成绩独占鳌头,但最后竟然遭“潜规则”而落选。

受此打击的康君元在沮丧时分,一个消息悄然而至一律师资格考试通过了!命运女神开始眷顾陷入人生谷底的康君元,指引他走向了律师执业之路,这件事情成为康君元生命转折的里程碑。

“我选择了律师,律师也选择了我。”康君元如是说。次年,康君元辞去教师职务,到邯郸一家律师事务所挂名实习。

一年间,康君元成功代理5起无罪辩护案件,赢得了当事人、主办人员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当地司法界都不得对这位刚出道的律师新秀——匹半道杀出来的黑马刮目相看。

“君元能很好地结合法理和法条,思维清晰,表达能力强,是做律师的材料。”当地很多有影响的法律人都给予了康君元高度评介。

2002年,对于康君元来说,又是一次人生的重大转折。而立之年的康君元只身来到省会石家庄,在河北省司法厅直属的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做了一名专职律师。

“这是二次跳龙门了。”康君元笑侃到。

来到省城,初来乍到的康君元没有人帮扶,全由自己“摸着石头过河”,从南三条市场买来一辆自行车,像中世纪的堂吉诃德骑着毛驴征战行侠一样,加入了省会律师竞争的行列。他回忆说:“即使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我也不会拒绝任何一个向我求告帮助的人,即使我实在无能为力,我也会尽到最大努力。即使到头来无任何成功经验可讲,我也将失败挫折的教训像经验一般珍藏。”

困难没有击倒坚强的康君元,反而把他历练得更勇敢。就这样,康君元在暑热逼人的三伏天数次中暑,痛苦不堪,寸步难行;在滴水成冰的三九天依然每天穿梭在市区东西两端,内衣被浸个湿透,手脚被冻得冰凉,耳朵被吹得皲裂,从不肯轻易停止前进的步伐,默默的承受着前进途中的一切委屈、心酸和痛苦。

为了公正而探求

“律师是个责任心的活儿,要处处沟通,不仅跟当事人沟通,还要学会跟法官沟通,这么做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权利,这是律师职业的底线!一个律师的责任心轻重,会直接影响到一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康君元认真而发自肺腑地说。

康君元肩负法律使命奔走天下,公平公正就在呼吸之间。“我真的没有想到去感动别人,我只是尽心去做我认为应该做的事情;相反,我自己是一个最容易被感动的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祖训已深深地烙在我的骨子里面。"

对于弱势群体,康君元主动承担了更多法律援助的社会义务。能减少收费的就减少,能不收费的就不收费,遇到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时,他甚至在自身债台高筑的情况下还慷慨解囊。

身为民建河北省委法制委员会主任、石家庄市政协委员的康君元,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从2007年起连续4年主笔撰写数10篇提案和社情民意被中央、省市不同机关采用。

在法律援助的道路上异常艰辛,康君元清醒地意识到,“如果李春兴今天这样被草营人命,那么明天可能就会出现第二个李春兴,第三个李春兴….这个人也许是你,也许是我,也许是他……而在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像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发生!"

不惑之年的康君元依然不变生命本色,执着的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法律的正义,就像他接受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柴静采访时的感言:先做人后做事,不求感人,但求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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