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两会媒体对我所主任采访报道集萃
发布时间:2022-01-21

我所主任康君元长期以来一直关注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权利维护,在律师执业中就一直殚精竭虑为民营企业代理辩护,不仅有效地维护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挽回了数十亿元的经济损失,而且为十几个企业家进行了成功的无罪辩护,使他们重获清白和自由。同时,康君元主任还利用自己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社会政治身份为民营企业屡屡发声,为保护民营企业家权利鼓与呼!

 目前,对民营企业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呼声日渐高涨,保护民营企业势在必行。习近平总书记和最高层三番五次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但是在地方层面还多停留在纸面学习、传达上,行为表现在口号上,而真正执行的往往是受地方利益、部门利益驱动的对民营企业家杀鸡取卵式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与习近平讲话精神背道而驰。对自身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选择执行,尤其是在中国北方,尤其在北方司法环境这种情形体现的尤为突出。

 康君元主任连续多年在两会上为保护民营企业权利发声,也吸引了众多媒体记者的采访关注,现在将本次两会采访康君元主任的提案报道集萃如下,与众共享。

 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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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政协委员建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古孟冬

 近年来,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省政协委员所着重关注的一个问题。

 “企业好经济就好,居民就有就业、政府就有税收、金融就有依托、社会就有保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信任依靠尊重企业家,浓厚重商、安商、暖商氛围,让企业家在河北感受到更多的亲切感、归属感、获得感。”围绕代省长王正谱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出的新要求,连日来,参加省两会的省政协委员就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纷纷建言献策,共谋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审慎处理民营企业家涉刑问题 营造亲商安商护商良好环境

 当前,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民营企业的一个普遍特征是,创始人和高管具有同一性,一旦民营企业家涉罪被抓,企业经营势必会受到影响,甚至这个企业就会立即垮台,几十个几百个上千个工人就会马上失业。面对这一状况,康君元委员建议,要审慎处理民营企业家涉刑问题,在全社会营造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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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君元委员提出,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讲话精神和遵循刑法谦抑性原则,构筑起对民营企业家的刑事司法保护底线,对涉罪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慎封、慎扣、慎拘、慎捕和慎判,能够通过行政手段、民事手段解决的不要上升到刑法处理。同时,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坚决抵制、摒弃“有罪推定”的落后司法理念,凡属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严格把控对企业家涉罪案件入口,设置刑事立案向上级机关备案程序或者其他更严格的审查程序,严格刑事立案的内部审批流程,建立严格的刑事立案错案追究责任制。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在生效判决前决不能处置涉案资产,生效判决后严格依法处置。此外,纠正一批损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冤假错案,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良好刑事司法环境,激励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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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河北两会|康君元委员:保障公正独立司法,优化营商环境

 “法制环境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建设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司法。全社会都要保障公正独立司法,减少对司法不当干预,筑牢保护民企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年两会,河北省政协委员、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主任康君元带来了《通过保护民营企业家个案监督 促进营商环境改变》的建议。

 “目前,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效果并不理想,企业家被不当司法侵害和行政干预民营企业案件的现象仍有发生。”康君元委员认为,主要有几点原因。一方面,个别司法人员受“有罪推定”的陈旧执法观念影响,并未树立“疑罪从无”的理念。另一方面,司法容易受到干预、干扰,缺乏有效监督,尤其是缺乏个案监督也是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

 为此,康君元委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河北省高院对全省法院的个案监督:敞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社会团队等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的关注渠道;通过网络、函件和信访等方式方便企业家及相关人投诉;建立完善投诉平台的运行和答复;组织有法律背景的法学专家、律师参加的专家评审会,必要时进行论证听证;曝光行政干预司法的典型事例。

 二、加强河北省高院与河北省工商联合作;完善保护民营企业家案件受理、处理和答复的闭环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三、定期公布、宣传保护民营企业家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弘扬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燕都融媒体记者卢伟丽)

 民主法制网

 民主法制网两会报道组:李静 崔金妍 陈燕红 岳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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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君元委员:建议通过保护民营企业家个案监督,促进营商环境改变。

 一、保护民营企业家背景。法制环境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建设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司法。全社会都要保障公正独立司法,减少对司法不当干预,尤其是党委政府要尊重司法,筑牢保护民企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同志多次就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一再强调我们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河北也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号召,在各个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但是河北省司法界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企业家被不当司法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行政干预民营企业案件屡见不鲜等等。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落后的司法观念,使得民营企业家危如累卵。一些司法人员受“有罪推定”的陈旧执法观念影响,并未树立“疑罪从无”的理念。

 第二、逐利性司法的机制设置,变相激励了损害了民营企业家的行为发生。由于经济绩效是考核地方“一把手”任期内政绩的重要指标,地方政府与司法机关在“创收”上实现共赢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种“正向激励”的罚没经济,尤其在财政税收紧张的当下更是如此。

 第三、司法受到“左”的干预、干扰、民营企业家丧失最后司法防线保障。民营企业家一旦涉罪、更容易受到更高层面的领导重视、关注、批示。司法机关领导又根据揣测,以执行所谓的政治正确指示向下级层层传导、下级又层层加码、直至办案人员也要坚持所谓的政治正确、通过不惜错误严惩民营企业家的手段以证自清、以求自保。

 第四、缺乏有效监督,尤其是缺乏个案监督。在司法实践当中,冤假错案频发主要在于执掌企业家生杀予夺大权的司法机关很难被监督。目前已有的监督要么过于宏观,要么流于形式,很难产生监督实效。而个案的监督没有有效开展,则是民营企业家权利经常被侵害甚至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而每一个重大的冤假错案几乎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上述的几种主要原因。例如,前不久邯郸市丛台区法院一审宣判的民营企业家王文现等21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就出现了选择性地扩大、拔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严重错误适用法律:将招商引资、让利于民的王文及其家属员工认定为黑社会,即使其紧跟政府部署、执行政府行为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甚至正常的“叫菜”行为都当作了黑社会犯罪行为,甚至罗列、拼凑一般违法行为作为黑社会犯罪处理,凡此种种,已经达到了触目惊心、令人不寒而栗的程度。王文现被罗列罪名达14项,总和刑期达87年,顶格执行25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而且该案还没有一审审判前,当地政府就强行接管了王文现投资兴建的南大堡市场并违规处置市场资产。该案目前亟需监督,以保障王文现案件摆脱外在干预,实现公平和正义,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建议。

 1、加强河北省高院对全省法院的个案监督:敞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社会团队等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的关注渠道;通过网络、函件和信访等方式方便企业家及相关人投诉;建立完善投诉平台的运行和答复;组织有法律背景的法学专家、律师参加的专家评审会,必要时进行论证听证;曝光行政干预司法的典型事例;

 2、加强河北省高院与河北省工商联合作;完善保护民营企业家案件受理、处理和答复的闭环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3、定期公布、宣传保护民营企业家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弘扬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典型事迹,营造营商环境;

 4、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民营企业家讲话精神,主动纠正一批民营企业家的案例,惩治导致冤假错案的办案人员,将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案例数量质量列为法官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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