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明朝吕坤写过一本书叫《呻吟叹》,其中有两句:“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于己虚心笃志,乃不二法门。”康君元选了第一句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这些年他也一直以为人辩冤白谤为己任,先后成功完成无罪辩护八十多起,替死刑犯完成无罪辩护两起。用一位与康君元相熟的人的话说:“这在中国恐怕是绝无仅有。”
2016年3月10日,本刊记者在石家庄见到了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君元,“昨晚深夜我刚从河北某看守所赶回来,当事人可能被冤枉,我们正想办法给他提供帮助。”
▊▊给“死刑犯”做无罪辩护
李春兴案,是谈到康君元时绕不过去的一个点:一个两次被法院判处死刑的男人,最终被康君元从鬼门关前拽了回来。
2003年6月6日,沧州市沧县发生一起命案,刘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某被杀害。同村村民李春兴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于同年6月18日被逮捕。7月21日,沧州市检察院以李春兴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10月17日,沧州市中院判决李春兴犯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李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院。
李春兴家是贫困户,请不起上诉律师。2004年2月24日,康君元被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李春兴一案的二审援助律师。按一般的惯例,援助律师只需要负责案件的一个阶段,没义务负责到底。但康君元没有以完成任务的心态去对待,在初步翻阅卷宗后,就发现了一些端倪,康君元怀疑,这可能是一起冤案。
康君元说,他永远也忘不掉第一次见李春兴时的情景。“当时他戴着脚镣手铐固定在座椅上,心情非常颓丧,眼神飘忽,有些六神无主。面对一位显得有些弱不禁风的文弱律师的雪中送炭,他可能有些心存感激,但更多可能是怀疑和不抱期望。”在与李春兴进行了初步沟通后,康君元更加坚信这是一起冤案。康君元再度安慰李春兴,让他相信法律。李春兴却仍有疑虑,他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六十多年的人生阅历也让他明白,要推翻法院的判决比登天还难。
在看守所见到李春兴后,康君元的心情难以平复。在回石家庄的路上,看着一棵棵参天的杨树急速向后驰去,远处炊烟袅袅,不时映入眼帘的还有老人和孩子的笑脸。“其实李春兴原本应该和他们一样,可现在只能在铁窗里担惊受怕。”康君元说,自第一次见面后,他就下定决心要把这个案子负责到底,哪怕最终于事无补,也不能给自己留下遗憾。
通过阅卷,康君元很快就发现了一些疑点,他找到了该案的主办法官并表明了自己对本案的怀疑。主办法官热情地接待了康君元,但对他的意见却不以为然。康君元碰了“软钉子”,这也让他意识到,这个案子远非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要把一个死刑判决推翻,这在当时还没有先例。”康君元并非对自己没信心,而是对其他一些干扰因素存在隐忧。
康君元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和详细阅卷后发现,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只有被告人部分口供、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李春兴在被公安机关移送到看守所羁押后,很快就否定了此前在公安局作出的有罪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之规定,本案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康君元决定为李春兴作无罪辩护。
河北省高院对此案很慎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04年5月26日,河北省高院以李春兴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沧州市中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得知一审判决被撤销,李春兴和康君元都十分高兴。但康君元知道,真正的硬仗即将到来。
▊▊法庭上的“短兵相接”
2004年7月9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了合议庭,在刑事审判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康君元援助李春兴一案后,第一次在法庭上与公诉方“短兵相接”。尽管在开庭前一天康君元患了感冒,感觉严重不适,但他还是坚持上法庭辩护。
据康君元回忆,当时在法庭上,公诉人频繁粗暴地打断李春兴的陈述。有的关键性问题,只让李春兴说一半,询问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康君元只得请求法庭制止公诉人的无理举动,以维护当事人完整陈述的权利。可是,接下来李春兴刚说几句,公诉人再次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陈述。康君元针锋相对地示意李春兴讲下去。双方僵持不下,庭审氛围相当紧张。
及至辩护律师发问时,康君元果断就之前公诉人没有调查清楚的本案关键性问题发问,并要求书记员做好记录。可是即便这样,康君元仍感到困难重重。
“或许是急于结束庭审赶着吃饭或是别的什么原因,连审判长都失去了耐心,在我发问时,他竟然打断了李春兴的陈述。”康君元回忆道,当时问的问题对本案犯罪是否成立至关重要,所以康请求审判长允许当事人继续陈述。“没想到,审判长竟然敷衍地说了一句:我都知道了。”
此时的康君元有些热血上涌:人命关天,怎能用这种态度去对待本案?但当时他不得不忍住心中的怒火说:“你总得让我的当事人做完整的陈述吧。”审判长依然粗暴地回复了一句:“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
这一次,康君元终于忍无可忍了,反诘了一句:“他都没说完,你就知道他要说什么?”审判长一时语塞,但短暂的沉默后审判长突然向康君元发难:“到底你是审判长还是我是审判长?”康君元紧接了一句:“审判长不也应该依法主持审理吗?”
庭审一度陷入紧张且尴尬的局面,从开庭调查就磕磕绊绊,取证环节进行得异常艰苦。等到了质证环节时,面对康君元千辛万苦收集的证据,公诉人竟然不认可,理由只是一句“辩护人收集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法庭上,康君元从杀人动机、作案时间、证据不足等多个方面逐一反驳了公诉人的诉讼意见,并出示了大量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赢得了旁听人员包括部分审判员的认可。可是即便如此,一审法院依然没有采信康君元的辩护意见,2004年7月15日,法院再次判决李春兴死刑。
▊▊绝望的最后一搏
接到判决结果,李春兴有些绝望了,康君元也多少受到了打击,但是康君元知道,越是在这种时候越不能动摇。康君元始终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人间是有正义的。康君元主动向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请缨,为李春兴提供第三次无偿法律援助,再次担任李春兴的辩护律师。
康君元再次来到沧州,他必须见到李春兴,并告诉他,不到最后一刻绝对不能放弃。
前往沧州前,一位老领导找到了康君元,嘱咐他说:“君元啊,你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这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机会。也许,这个案子的意义已经超出了它的本身价值……”
康君元一方面替李春兴认真准备上诉材料,另一方面积极地多方奔走,为其呼号请命。呼吁有关机构和媒体关注,避免错案的发生。他找了很多人寻求帮助,寄了很多封信盼望援手,结果都石沉大海。“那时,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叶漂泊于大海上的孤舟,那段时间经常在梦中惊醒,梦到李春兴被执行了死刑。”康君元说。
内心虽然波动,但行动却不能停止,因为这是最后的希望。康君元再次反复梳理每一个细节,希望能从中找出更加有力的证据。他再次前往刘李庄村走访,希望能从村民那里找到新的突破口。
河北省高院在接受李春兴上诉后,为慎重起见,决定开庭审理此案(当时高院审理死刑上诉的二审案件一般为书面审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员发表公诉意见。
2005年7月12日,由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的李春兴故意杀人上诉案件又在沧州市人民法院开庭。重回故地,康君元感慨万千,但他丝毫不敢懈怠,因为这是最后一搏。
在庭审中,康君元步步为营,发表了措辞严谨有力的无罪辩护意见,并列举了大量证据。在辩护即将结束时,康君元向庭审席深深鞠了一躬,用他那略带涉县方言的普通话说:“我们司法机关应该拿出足够的勇气去正视本案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一切,尽早地还给被害人一个清白。”
康君元的辩护意见再次引起河北省高院的重视,他也向主办法官再次补充提交了详尽的对比表,扎实的准备和有力的辩护彻底瓦解了一审死刑判决认定的事实基础。
2005年11月17日,康君元接到了主审法官王新民的电话,通知他去领终审判决。康君元忐忑地赶到了河北省高院。他惊喜地看到无罪判决书时,竟一下手足无措。“一向口齿还算伶俐的我,那一刻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半天只从嘴里挤出了两个字,‘谢谢’。”康君元说,这份判决书宣告的不仅仅是李春兴无罪,更像是自己的劫后重生。
2005年12月14日,在河北省司法厅门口,李春兴哭着跪在了康君元面前。这可能是这位河北农民最诚挚的感谢方式,如果不是这个素不相识的律师,他可能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心中的那颗种子
李春兴无罪释放后,康君元继续无偿帮助他申请国家赔偿;而与此同时,康君元的名字一时间也响彻了燕赵大地。此案经过多家权威媒体的报道后,也着实让康君元出了一回名。他先后入选了“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候选人、2006“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候选人等。
其实早在李春兴案前,康君元在律师界已是小有名气。在援助李春兴案时,就有许多高回报的经济案件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康君元,但都被他一一拒绝了。
在援助李春兴案时,就曾有一个村委会找到康君元,并开出了极高的价码请他代理案件。“那个案子的涉案金额高达1500万,那时候的1500万元,诉讼费可想而知。”但他没有接,因为李春兴的案子不能分心。
有一次,康君元代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对方当事人辗转托人找到了康君元,没谈多久,对方就从包里掏出厚厚的一摞百元大钞,并把整个包放到了康君元面前。只要康君元肯透露委托人的信息给他,包里的钱就都是康君元的,并承诺替康保密。那时,康君元的事业刚刚起步,资金上确实窘迫,但面对巨大的诱惑,康君元不仅没有动心,反而感到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对方。
可能是觉得康君元太厉害,也有一些人在得知康君元是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后会私下找到康君元,提出给康一笔不菲的经济补偿,只要他解除与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关系。如果这样做,康君元可以丝毫不费力就能获得不低于代理费用的收入。可是,康君元丝毫不为所动。
康君元说,他打官司绝对不是只为了钱,有的官司没钱也要打,有的案子有钱也不打。康君元说,他代理案子只看对方是否是弱势的一方,是否真的需要帮助。这也正是康君元代理的案子多是无偿援助的原因。
康君元不光替“平民百姓”打官司,也会帮助一些“落难贵人”。在康君元看来,凡是在法律问题上需要帮助的人都是需要帮助的对象。“帮助他们,也是法治精神的一种体现,人人平等。”所以,康君元的当事人名单里也不乏企业家和政府官员。
这些年,康君元打过的官司有多少,他自己也记不太清了,但只要能说出当事人的名字,他就能清楚地回忆起每一场庭辩时的情景。多年的律师生涯让康君元看到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法律在社会中的普及度和信仰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程度。
这几年,康君元在继续替人“辩冤白谤”的同时开辟了自己的“第二战场”。2014年12月,在康君元的号召下,一批企业家、检察官、媒体人、专家学者等以法律人为主体成立了崇尚法团队,到处宣传法律,做公益普法工作,因为真正能维护老百姓利益的唯有法律。“与执法者相比,老百姓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执法者保护老百姓的正当利益是一种自觉;但如果执法者不这么做,老百姓的利益要想得到保证,只能靠法律去博弈,去约束执法者。”
崇尚法团队创立至今,已经举办了多次法律公益活动。其中到高校开展“尚法巡讲”42场、政府机关讲座33场、面对法律人的讲座38场,并开展多场公益普法活动。康君元和其他团队成员要将法律的种子播进人们的心里,要让法律成为社会的信仰。
“人生很多时候没有选择,只能随波逐流;但我们可以坚守,坚守其实也是一种选择。”康君元说,这种内心的坚守就像是一颗种子,但这颗平时看不见的种子,却往往能在某些关键事件的关键时间点产生关键性的作用。康君元内心的这颗种子,叫作公平正义。(来源:第76期《清风》杂志)
记者:王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