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报道---康君元委员:薪资保密合情合理 但可以适度公开
发布时间:2020-01-08

  近日,同事间工资应不应该公开的话题引发热议。有媒体以你会打听同事工资吗发起投票讨论。现实中,有不少公司将禁止私下交流工资奖金写入合同,那薪资保密合理吗?法律能不能鼓励用人单位公开职工薪酬?带着这些热议话题,记者采访了省政协委员、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主任康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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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康君元。 记者 胥文燕

薪酬保密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薪酬必须保密,也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实施薪酬保密制度。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就应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康君元说,企业和员工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双方都有选择的自由。企业首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利益;员工也要合理关注自己的薪酬,进行合法的利益保护。

不能狭义理解同工同酬

  康君元认为,要求企业公开职工薪酬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而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评价是综合性的,会考虑员工在公司中发挥的作用、在团队中的地位等问题。

        “委派其他任务、指派临时性工作等,在现实中大部分企业并没有把这些列入绩效考核。康君元说,这种情况下表现好、明显优于和他同工的员工,得到薪酬奖励是无可非议的。如果一味讲求同工同酬就会打击实际上做出更大隐形工作的一部分人的积极性。

  康君元说,制定薪酬保密条款可能分为大中小初创或者比较成熟的企业,员工工资的高与低不仅仅和工作付出有关系,还依托企业本身的盈利状况。盈利状态好给员工多发放工资,一定时间内比较紧张,干同样的工作,工资可能会低一点,这些是完全允许的,而且是值得去鼓励的。

职工薪酬方面适用于法律做底线规定

  对于法律能否鼓励用人单位公开职工薪酬的热议话题,康君元看来,既没有必要,而且可能会起到反作用。

        “用人企业首先有用人自主权,而职工薪酬方面适用于法律的底线规定——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或者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给员工上社会保险等等。

        “有些媒体完全站在所谓的弱势劳动者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道德绑架了。康君元说,这样不仅无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实际上最终买单和承受损失的还是劳动者。一味鼓吹公开薪酬,会加深了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对立,造成效益下降。

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

  对于是否公开薪酬制度,康君元认为,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弊端,单纯靠公开薪酬制度去衡量是否公平的评价每个人也是不现实的。

        “应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进行适度的公开。兼顾调动员工的士气和对员工隐私的保护。康君元说,薪酬设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以靠着公开去解决,不是万全之策。适度的公开、适当的隐私和适当的保密应该是结合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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