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及分析
2018年被称为“企业合规元年”,国务院相关部门相继就企业合规出台指引。2020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持续冲击下,我国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实践中,部分企业由于对企业合规制度建设板块的缺失和忽视,导致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较高的合规风险问题。而企业合规旨在通过要求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要符合法律法规、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国际规则等规定,通过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从而能够规避企业合规风险,助力我省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我省企业合规的现状分析如下:
(一)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刑事风险较高,加快推进我省企业合规制度建设迫在眉睫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于2021年4月28日正式发布的《2019-2020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中的数据显示:(1)2020年共检索有效企业家犯罪案例2602件,企业家犯罪总次数3245次(其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次数为234次,占7.2%;民营企业家犯罪次数为3011次,占92.8%)。(2)涉罪企业家总人数为3063名(其中,国有企业家涉罪人数187人,占6.1%;民营企业涉罪人数2876人,占93.9%)。
此外,在2022年8月18日,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以数据给出答案:“截至2022年6月底,检察机关共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另有13件案件中18家企业因未通过监督评估被依法从严追诉。”由此可知,我国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刑事风险较高,这对我省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极具参考价值,因而加快推进我省企业企业合规制度建设迫在眉睫。
(二)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对于企业合规管理机制不健全,合规文化建设不够重视
实践中,由于企业缺乏完善的合规体系,很多企业并没有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合规管理制度,存在与实际脱节的问题,使得内部控制制度模糊化的现象,在具体工作中缺乏可执行性。另外,在实际的业务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大多因为自身的利益和发展,并没有严格制定内控管理体系,出现随意性和粗入型风险管理,这样就导致合规工作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充分发挥其在企业的重要作用,效果趋于形式。此外,目前部分企业的领导对合规文化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并没有建立起对合规文化的认知,没有充分认识到合规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负责企业合规的人员不够专业,其他员工的合规风险意识也比较淡薄。再加上企业的不重视,导致对合规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合规人员不能及时学习专业的合规管理工具、方法论,工作模式较为落后,工作效果容易产生系统性缺失。
(三)加快推进我省企业合规制度建设,对于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全世界的营商环境排名种大幅提高,营商环境的改善有诸多因素,而企业合规制度的建设是其中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推进我省企业合规制度建设,能够为我省各类企业提供一个稳定、健康、规范的营商环境,从而能促进各类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发展。在加快推进我省企业合规的实践中,能够让更多的涉案企业参与进来并从中受益,这才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有力注解。
另外,当下我们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省企业既迎来发展机遇,也面临风险和挑战,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各种风险不断叠加,一些企业稍有误判,便可能将企业带入高风险之境。而企业合规作为企业应遵循的新的竞争规则,是提升民营企业硬实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企业合规管理有利于保障企业稳健经营运行,也可以有效防范违规风险,是每一个企业都必须要管理、重视的一部分,也是企业保障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
二、建议
(一)我省要积极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努力化解企业在司法实践中的刑事风险
2020年3月起,最高检开始进行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改革探索,2022年该制度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全面推开。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底,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较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前增长明显。今后我省要继续深入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积极探索检察履职与企业合规的结合方式,发挥少捕、慎诉等刑事司法政策的优势,激励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在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发挥程序性主导作用及保持中立性,推动企业真正依法合规经营。通过检察履职传导合规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促进“合规互认”,提升合规效果,增强参与力量,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力。
(二)要及时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作用
有效的监督机制能够强化监管,从而保障企业合规制度的落实。我省要着力搭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通过遴选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组建第三方监管机构,还可以邀请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等领域中的专业人士,充分将专业人士纳入合规监管人名录。这样既能为正常企业进行合规“体检”,也能满足部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迫切需要,既可以实现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监控,也可以对制度上的漏洞进行及时修补。从而最终能够帮助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商业战场中,轻装上阵,行稳致远。
(三)要重视企业合规制度和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定期组织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培训会以及企业合规案件座谈会
建立企业合规文化,要求合规从领导做起,建立企业合规的方针、组织、制度与流程,建立企业合规审查机制,开展合规培训与合规活动,确保全体员工树立合规意识并且熟悉、支持和执行企业的合规方针、目标、制度和流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面对当下日新月异的国内外新形势,企业的发展必须是科学、健康、稳健、高质量的发展,建立好企业合规文化,确保企业安全持续经营,达成企业经营目标,势在必行。而科学的企业合规制度的建设和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离不开专家学者、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财会等专业人士和具有专业资格人士的参与及出谋划策。我省企业可以通过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定期举办企业合规培训讲座和企业合规案件座谈会,使企业内部员工可以通过专业人士宣讲合规法律知识和多角度全方位的解读典型案事例,培养企业合规发展意识。与此同时,也可以推进企业管理层参加企业合规师培训,强化企业合规管理,营造企业合规良好学习氛围,从而得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要继续完善企业合规机制,积极探索企业合规的河北模式
2022年10月28日,河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第三方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作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着力加以推进,助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后,我省应全面部署、持续推进企业合规机制的建设,在省内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广先进企业合规经验,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做法,将合规企业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同时,我省要及时出台并发布一系列合规文件,为我省企业建立有效合规体系提供规范指引,从而使我省企业合规制度的推进工作更加及时、规范,法治化营商环境也能够有效落实,最终得以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