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没有法律援助,李春兴可能早已命丧黄泉,刘志连也许会冤死狱中,张社法仍在饱受牢狱之灾……枪下留人的成功辩护以及死缓改判无罪的先例,使得死刑改判无罪的成功辩护在我的职业履历中不再是一个传说,而永远定格在我的职业记忆里,成为无法抹去的最灿烂的职业风景。法律援助伴随了我的整个律师执业生涯,而且还将伴随着我一路走下去。
要说法律援助,起初我还真没有觉得有多么与众不同,认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因此一切都发展的那么自然。仅2004年,我就承办了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8起法律援助案件,并取得了5起改判的佳绩,也获得了执业以来首个省直优秀律师奖。获奖固然欣喜,但更让人欣慰的是在我承办的每一起援助案件中提出的辩护观点都引起了法院的高度关注,取得了理想的辩护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衷心感谢和办案人员的高度好评。记得在一起故意杀人案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和公诉人都走到我的辩护席前,对我的辩护交口陈赞,一旁被告人的父亲更是感动得热泪盈眶,后来他对我说:“我们打官司十一年了,以前请了很多律师,甚至还有北京的律师,花钱花多了,没想到都不如一个不花钱的律师!”。
还记得我援助的一起二审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理由是致两人死亡、后果特别严重。我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是否年满18周岁将是二审辩护极其重要内容,而被告人既没有身份证、也没有出生证明,如果不赴被告人出生地进行进一步调查,关系被告人生死的一项重要的量刑事实将难以查清,被告人很可能被错杀。于是决定申请法院到被告人出生地进行调查。然而内蒙古扎兰屯远在千里之外,调查谈何容易。且不说当时刚到石家庄执业,生存环境艰辛,经济状况拮据,仅考虑调查结果是否对被告人有利这一点就令人破费踌躇。但想及人命关天,最终还是毅然决然自费5000元和省高院的两位法官前往内蒙古调查。连续一周的长途跋涉,纵横上千公里,冒着炎炎烈日,深入牛棚马圈,迎着呛鼻恶臭,终于取得了被告人真实年龄的有力证据。正是这项证据将被告人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每想到这些,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付出的金钱、汗水和辛苦和此相比就微不足道了。法律援助让我感觉到生命充盈而激越!使我体会到法律援助令人敬畏的力量和价值。
如果不是2005年12月7日,两次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李春兴被河北省高院宣告无罪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我还会在法律援助的道路上默默无闻的行走着。我从没有认为自己坚持两年半、历经三个阶段为李春兴进行法律援助有多么值得炫耀,只是觉得做了我该做的事情,否则我会心有不甘。如果因为我的懈怠和疏忽导致被告人人头落地,我会遭受严厉的良心谴责,我会过不了自己的这个坎儿。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但我不能承受自己失职导致的不可挽回的后果的良心折磨。
至今我都无法忘记第一次见到被告人头发花白的老伴儿突然扑通跪倒在我面前大呼冤枉的情景,老年人为年轻人下跪,不堪承受之重!从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一定竭尽全力做好辩护。第一次见到被告人时,我就开门见山的向他表明态度:“请相信我,我会给予你最负责任的辩护,如果人是你杀的,你不要隐瞒我,我会尽最大努力为你做从轻减轻辩护,但你要认罪伏法,争取从轻处罚;如果你是冤枉的,请你更要相信我,我会坚持为你辩护到最后一分钟!”
接下来开始了艰辛的辩护历程,反复的阅卷,无数次的会见,深入案发地的调查,数次调查实验,甚至数次深夜起床、观察月相,与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环境认真比对分析。就连被告人村里的村主任都深受感动,他紧紧的握着我的手“没见过你这么好的人呀,你可要为老李洗冤呀!”我深知自己肩上辩护的担子有多重,也意识到这个案件对自己是多么严峻的挑战,此前还没有听说过有死刑改判无罪的案例。人命关天,我自然不敢懈怠,马不停蹄,穿行在沧州看守所、一审、二审法院之间,行程数万公里,撰文数十万字。案件辩护一波三折,跌宕起伏。
随着辩护的开展和深入,我的辩护意见终于引起了二审法院的重视,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死刑判决发回重审。按说至此我已经出色的完成了我的二审法律援助任务,但想到发回重审之后如果没有有力的辩护,可能会丧失一次对当事人来讲弥足珍贵的无罪辩护的机会,于是再次向被告人伸出法律援助之手,此次援助付出了更加艰辛的努力,尤其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甚至主审法官咄咄逼人的气势,我进行了有礼有节的反击,及至发表辩护意见时,全场人被我的辩护牢牢的吸引住了,就连坐在审判席、公诉席上刚刚还有些抵触情绪的法官检察官也渐渐地凝神屏息的聆听。但遗憾的是一审法院并没有采纳我的辩护意见,再一次判处被告人死刑,实为我始料未及。这对我不啻是一个重大的打击,比我遭受打击更重的就是当事人了。当我在看守所见到他时,他浑浊疲惫的透出着颓丧和绝望。这时的我不知从哪来的豪情和信心,安慰着精神几乎崩溃的李春兴:“请放心,还有二审,相信法律,相信我!我会履行我的承诺,我们不能放弃,即使到了二审维持,到了行刑前的最后一分钟,我也会为你辩护!”我就像一个充满气的皮球,拍的越狠就弹得越高。因为责任不允许我退却,虽然如此劝慰他,私下里我却感到从未有过的压力,我似乎看到一列载着李春兴的死亡列车风驰电掣的向死亡驶去。二审是最后一次机会了,稍微不慎将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更严峻的考验到来了,我向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动请缨为被告人李春兴进行第三次法律援助。
案情重大,一向书面审理的省高院二审决定对本案开庭审理,也给了我和当事人一个重要的辩护机会,庭上我再次慷慨陈词,步步为营,发表的严谨扎实的辩护意见彻底瓦解了一审认定事实的基础,取得了理想的辩护效果。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出色的辩护,我终于赢得了办案法官的认可并进行了良好的沟通。一天夜晚,我正在孤寂的街道上骑车前行,忽然接到正在办公室加班的办案法官的电话,他向我询问案件的一个细节,凭着对案件的高度熟悉我不假思索地的告诉了他准确信息,省去了他查阅案卷的时间。后来得知本案在审委会研究时,12个审委会成员有11个同意,剩下的一个是弃权。当我领取判决获悉被告人被宣告无罪时,我激动的手足无措,除了一味感谢法官外竟不知说什么好,似乎被宣告无罪的不是李春兴而是我自己。
至此,这个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本案入围司法部编撰的百件法律援助案例,该案也被法律界盛赞,称之为“对促进我国实践‘疑罪从无’的先进的司法理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我的援助事迹也因此引起了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广泛关注,感动省城十大人物、感动中国候选人等各种荣誉也纷至沓来。荣誉只能代表过去,喧嚣过后,一切还会回到现实,我又开始了对李春兴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援助。从此,经曝光后的我似乎被神化起来,全省各地甚至全国各地的人找上门来寻求援助,对于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我依然一如既往的进行援助,甚至动员所里更多律师加入法律援助行列。
此后,又成功援助了数起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并取得了突出的援助成绩。其中,2009年提供二审法律援助的刘志连涉嫌故意杀人案再一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该案矛盾之尖锐,公权机关违法之离奇一经媒体曝光,即引发全国哗然,惊动了当时的政法委书记,也有力地促进了本案的公正审理。案件历时近六年,经过我四个阶段的辩护,2011年8月7日,羁押近六年称将被判死缓的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刘志连无罪释放。
十年转瞬即逝,不觉执业已经十一年了,而法律援助贯穿了整个过程,而且成为我律师执业最亮丽的风景。法律援助成就了我的事业,我也有幸亲历和见证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我真心的为法律援助自豪。在历经漫长的法律援助后我越来越深的感觉到,只有底层百姓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这个国家和民族的良心才会鲜活,只有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法治的阳光,这个国家才会公平正义。而法律援助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社会良心的重要法律制度。历史潮流浩浩荡荡,民主法治乃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将随着整个国家民主法治的进步不断完善。我也将与法律援助同行,无怨无悔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