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657号提案 关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11-14

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继续稳定增长,取得了很大成效,这与我国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密不可分,得利于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质量型发展,让各类市场主体迸发更大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现状分析

我国建国已经71周年,建国初期经济发展多以加工型企业为主,原材料供应大国,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资源大量开采,同时各种经济主体逐渐成长,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是随着经济的纵深发展,我国依靠人口发展红利已经慢慢消失,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挖掘经济发展潜力,我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简政放权、便企利企的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实现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给与民营企业全方位政策支持。改革体制机制积弊,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提升国家综合国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打下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现阶段为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但是也应该看到,现阶段在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痛点、软肋,问题如下:

1.许多行业仍然存在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影响企业公平竞争;

2.在许多招投标中存在与业务能力无关的隐形壁垒,妨碍企业公平竞争;

3.政府部门政策与企业现状需求不搭配,造成政策空置,收效甚微;

4.在公司破产清算方面无细化规定,造成很多企业被吊销后,长期处于清算阶段,企业名存实亡,影响债权人利益;

5.许多民营企业按照程序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后,对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不加区分,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

三、提出建议

(一)加快落实对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并制定详细操作文件,作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中的一项举措,设置专门审查小组、及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的政府人员,对各地政府部门进行督促,设定时间限制。加强与民营企业交流沟通,将政府采取的政策实实在在惠及企业。

(二)完善招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主体在招标时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条件,对违规设置的企业单位进行一定处罚,因为,只有禁止性规定没有惩罚措施的法律,不能起到威慑作用,应当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三)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与企业家的交流沟通,真正打造服务型政府。由于政府是政策的执行者,但是却不是内容的体验者,这就容易造成政府规定与企业家需求不符,达不到惠及企业的作用。所以,为了调动企业积极性,让创新、活力充分涌流,政府应当加大与企业交流沟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阻碍,就是政府大力破除的方向。

(四)认真落实制定企业被吊销后多层次注销机制,完善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程序、权利义务和责任追究法规制定。防止出现企业吊销进入清算程序后迟迟不能注销,或者由于对清算组的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导致清算组懈怠履行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五)建立对企业涉案资产进行区分审查制度。当企业被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财产时,如果对企业财产不加区分进行查扣,严重侵犯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利益,打击企业家积极性,不仅不利于经济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甚至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因此,建立对企业涉案资产严格区分审查制度,有利于保障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 手机网站


电话: 0311-68009700
邮箱:89645209@qq.com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06号中环商务22层
Copyright © 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2021021757号-1